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邵朱峰 (身份证号 3701231986****2551)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36]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薛天龙、张正永两笔不良债权共计 195540.53 元,其中,本金 41022.77 元,利息154517.76元(截至 2019年 6 月 20日、2019 年6 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邵朱峰,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薛天龙、张正永、薛勇,周光勇、李明连,李强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向邵朱峰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 8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