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接到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我公司 660克黄桃罐头由于商标设计和印刷时疏忽,致该标签字体高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但产品本身品质对食品安全不影响)。因标签字体高度问题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误导。为此我公司启动不良产品召回计划。
现通知我公司各经销商进货时将“ 660g 老章园黄桃罐头”下架发回我公司,对已销售出去的请经销商允许消费者进行退换货。
特此通知。
临沂市绿之秋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12日
现通知我公司各经销商进货时将“ 660g 老章园黄桃罐头”下架发回我公司,对已销售出去的请经销商允许消费者进行退换货。
特此通知。
临沂市绿之秋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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