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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兰英超(身份证号 3701231987****3832)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35]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王贞兰、徐化国两笔不良债权共计 158779.82元,其中,本金 2534.91 元,利息 156244.91元(截至 2019 年6月 20 日、2019年6 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兰英超,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王贞兰、徐化国、陶明治、徐建、李庆平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向兰英超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 8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