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孟祥鑫 (身份证号 3701231960****1737)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38]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赵建敏、孟庆国两笔不良债权共计 359684.09元,其中本金 27720 元,利息 331964.09元(截至 2019年 6 月 20 日、2019 年6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孟祥鑫,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赵建敏、孟庆国、徐祜新、赵建波、孟凡星、孟凡山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向孟祥鑫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8月 14 日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8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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