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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段俊亮(身份证号 3707211958****6013)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32]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李庆平、张衍军 3 笔不良债权共计361335.03 元,其中,本金 5975.92 元,利息355359.11 元(截至 2019 年6月 20 日、2019 年6 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段俊亮,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李庆平、张衍军、徐贞亮、李涛、李清辉、张勇、史庆林、韩涛、刘光涛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向段俊亮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8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