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法院公告

2019年8月14日

    周墨涛:本院受理原告秦荣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10 万元及利息 26883 元(自 2016年11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6月 11 日,按月息 0.87% 计息 );2、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9 年6月 12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借款利息(按月息 0.87% 计算);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5时 30 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 日 15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广勇: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八分场华谊五金建材商店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0591 民初 3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5690.9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1046 元、运费 150 元,共计6886.92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595 元,由原告负担 1545 元、被告负担 50元,公告费1100 元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宏宇、王楠楠:本院受理彭洪光诉石宏宇、王楠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7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石宏宇、王楠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彭洪光借款本金400000 元及自 2018 年8月 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 4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二、驳回彭洪光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696元,由石宏宇、王楠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凯亭:本院受理原告胡会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22 民初 6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兰俊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山东柯林维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圣亚昌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牛吉峰、兰俊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袁东菊: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91 民初 28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袁东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贷款余额 70982.7 元及自2018年3月7 日开始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以贷款本金 44352.1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1575元,公告费390元,由被告袁东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婷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2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婷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贷款余额 59394.04 元及自 2018 年 12月 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贷款本金 39143.24 元为基数,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 1285 元,公告费 390 元,由被告刘婷华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姣姣、袁士杰、王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融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三被告向原告偿付由其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 33856.9元及利息 (以 3500 元为基数,自2018 年 2 月 2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3200 元为基数,自 2018年 4 月 1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3100元为基数,自2018 年6月 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1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 7月 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2200元为基数,自 2018 年8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20856.9元为基数,自 2018年9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上利息主张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 2104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 00 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9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艳:本院受理原告韩卫妹与被告周艳、第三人东营市雅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二、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4 万元;三、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 4 万元;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损失及违约金 4 万元;五、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俊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建顺、被上诉人孙一丁与你的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6民终86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722 民初 20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贾标亭、郭秀荣、贾标荣、王贵亮、贾标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单县人民法院

    李乔火、韦统莲、韦统书、韦伯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单县人民法院

    马敬、朱林林、郭龙、张秀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单县人民法院

    滕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1 月4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保民、何颖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良诉你们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在法定期间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锋:本院受理原告张亮诉你与魏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402民初3480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9 年11月 12 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潇:本院受理原告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402 民初 37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程洪军、王梅、枣庄市顺风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刘广亮,吕莉、扈文刚、枣庄市众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彤、江岷、枣庄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0 月 31日9时3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牛善友、张爱英、王峰、张开忠、张景东:本院受理原告王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402 民初 3835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9年11月 11 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兆阳、王影、陈磊:本院受理原告枣庄翔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402 民初 3265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420 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天内。并定于 2019年 10月24 日下午 3 时 00 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建国、曲阜百灵中央空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运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在上诉期限内对该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民初4612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哲、许彤彤:本院对原告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许彤彤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7 民撤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洪迎:本院执行张农申请执行宋洪迎、申洪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 2899 号时代佳苑 68 号楼 2单元502 户,不动产权证号/合同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68616号房产一处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 10212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经过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逾期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 2899 号时代佳苑 68 号楼2 单元 502室,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68616号房产一处。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者斌、潍坊市顺风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市东方摩托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诉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丁治华、王者斌、潍坊市顺风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潍坊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文支行房产抵押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隋留义、马新兰、隋新船、王素英、隋迎山、张梅、隋连山、刘素娟、隋小梅、隋国平: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03 民初 1510、1511、1512、1513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三和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潍坊远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潍坊恒利金属丝制品有限公司、于新峰、徐宗艳、李春申、李叔梅、何爱斌、刘莉红、潍坊邦硕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3 民初1546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三和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潍坊远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潍坊恒利金属丝制品有限公司、于新峰、徐宗艳、李春申、李叔梅、何爱斌、刘莉红、李洪鹏: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03 民初 1549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立萍、秦枝峰、孙孔杰、郑发美、孙立超、朱玉玉、候福波、张伟玲、刘云峰、王霞、张进茂、张爱芹: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3 民初 1624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三和彩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潍坊远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潍坊恒利金属丝制品有限公司、于新峰、徐宗艳、李春申、李叔梅、何爱斌、刘莉红: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3 民初 1550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范国辉、邵文勇:本院受理王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郑泽军、赵宝祥:本院受理原告田顺新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3 民初 23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春波、董炳香:本院受理原告朱倩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3民初 873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翟田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徐建飞、刘晓霞、郑鹏超、孙雯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潍坊分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3 民初 4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高龙飞、金凤英:本院受理魏明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03 民初 7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丰华:本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03 民初 5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黄奕璇:本院受理原告于亚鑫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3 民初 2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辛学亮:本院受理的辛秀海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4 执恢 621 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于公告期满后 3 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履行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永军:本院受理原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刘的奇:本院受理你与被上诉人杜清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7 民终 5283 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洪慧:袁爱娥、张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 民终13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志: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希燕、被上诉人王建涛、李宜群、原审被告杨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 民终2292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令一:本院受理原告杨学才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民初 1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谭国婷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 民初 7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玉军、李颜颜、孟令军、程先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克云:本院受理原告昌乐翔凯塑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5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桂角、张晓玲、山东益田置业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庆全、昌乐同盛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5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思江、李中兰、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国强、郭亮年、山东正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永华、李庆春、田喜荣、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一军、刘培友、孟庆玲、潍坊新巨鑫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昌洋、李文凤、昌乐同盛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建龙、冯珊珊、潍坊宇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嘉润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王者淦: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曾召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曾召红不服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2015)乐商初字第 848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9年 10 月14日 08 时 45 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立才、张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25执 58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陈仁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25 执恢207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田永全、刘丽梅、秦江卫、刘桂芸、田庆文、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英启芳、赵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均波与被执行人英启芳、赵新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25 执 93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市安信置业有限公司、徐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玉红与被执行人潍坊市安信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25执 73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履行(2018)鲁 0725 民初 507 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魏兴浦: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文诉被告魏兴浦、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邑市金鸿纺织有限公司、高焱:本院受理原告徐风鸣诉你们及吴国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吴国君不服本院(2018)鲁 0786 民初 24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杨银霞、毕效鹏:本院受理原告安玉涛诉你们及潍坊康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潍坊康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8)鲁 0786 民初 317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邑市人民法院

    赵学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86 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1129.5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栋林:本院受理原告昌邑市光明广告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786 民初 6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 109.58 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玉军、马丽萍、陈晓峰、于维欣: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与被告任卫东、宫象贞、张玉军、马丽萍、陈晓峰、于维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86 民初 7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忠坤:本院受理原告滕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两女孩由原告抚养,你承担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志永、管恩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 鲁0791财保19 号民事裁定书、2019鲁0791 民初 6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作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791 财保21号民事裁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2019鲁0791 民初 101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大伟、周卫青:本院受理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91民初10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志丽:本院受理张伟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 14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高玉兵、孔庆礼、董娟、申忠国、齐建芬: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郭萍、张德海、李静、郎丰贞、付瑞华: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郎丰贞、付瑞华、郭萍、张德海、李静: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林金忠、李洪美、李洪福、谢文凤、冯恩平、陈堂菊: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波、高丽丽、丛湘元、刘霞: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6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魏建、王春梅、王耀亭、刘爱娟、魏聪: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5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德海、李静、郭萍、郎丰贞、付瑞华: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丁秀贞、王增龙、临朐英利商贸有限公司、临朐玖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朐鹏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5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增龙、丁秀贞、临朐英利商贸有限公司、临朐玖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朐鹏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4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临朐英利商贸有限公司、王增龙、丁秀贞、临朐玖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朐鹏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10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义昌、王增龙、丁秀贞、临朐玖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朐鹏翔置业有限公司、临朐英利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复刚、王晓红、钟庆明、王群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24 民初 1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玉胜、刘金和、王国生、刘玉和、刘全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24民初 17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卢国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被告潘庆华、卢国法、朱明红、朱明俊、彭德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7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德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24 民初 16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卢玉芹、窦奎美、张爱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24 民初15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卢国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被告潘庆华、卢国法、朱明红、朱明俊、彭德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8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在海、张在伟、张在开、张在利、张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24 民初 16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贾新强:本院受理张崇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81 民初 3450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我院定于 2019 年12 月 5 日上午 9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日照航诚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 0781 民初 3371 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本院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霁宇:本院受理的原告章雅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1 民初 4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翠: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1 民初 9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赵洪智:本院执行的(2019)鲁 0702 执852 号姜传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鲁 0702 执85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华:原告陈典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02 执恢 28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梅:原告冯鲁军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2执67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郭洪军、高顺华、邓松滨、郭洪英: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2 执 78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五莲县兴大铸造有限公司:原告潍坊中大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702 执82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丁会杰、邱树全:本院执行的(2019)鲁 0702执1010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年路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扣),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春茂、王滨荣、王子忠:本院执行的(2019)鲁0702执 740 号杨志武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扣),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秦绪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2797326461M)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鲁0702 民初 54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潍城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唐翠萍、高忠:本院受理韩维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02民初 9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顺源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均连心服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02 民初 6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龙海实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8)鲁 0702 执1297 号潍坊市造福水暖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扣),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鹏:本院执行的(2019)鲁 0702执 680 号孙云宗与你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扣),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琦、山东神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9)鲁0702 执恢 256 号李欣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扣),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树城:本院执行的(2019)鲁 0702执 837 号刘广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鲁 0702 执 83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明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潍坊佳坤经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2019)鲁0702 执异 4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泰、刘振瑞、潍坊欧宝润油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杜祖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任春云、任宝伟、任建伟、任兆伟、任立强、任慧云向本院申请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2019)鲁 0702 执异 43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