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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郝宗杰、郝代竹: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于 2019年 7 月 17 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青农商城阳夏庄支行)个借字(2015)年第 067 号】《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等全部转让给青岛吉联运金属有限公司所有。

    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青岛吉联运金属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

    债权受让人:青岛吉联运金属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