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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梁海燕: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环海支行于 2019年 7 月 29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1、个人借款合同 (青农商城阳环海支行)个借字(2013)年第1401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 民初 3600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2、个人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环海支行)个借字(2013)年第1503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 40 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 0214民初 3601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杨玉京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杨玉京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环海支行

    债权受让人:杨玉京

    2019 年 8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