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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李万祥: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蒋时杰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51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