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仲裁字第1708 号
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济南德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8)济仲裁字第1708 号仲裁裁决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8)济仲裁字第 1708 号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济南德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8)济仲裁字第1708 号仲裁裁决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上海藤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8)济仲裁字第 1708 号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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