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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东港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2019〕001号

    赵庶柏(青岛安捷快递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负责人):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处发出行政判决书(2019)鲁 11 行终 4 号,要求我处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肖光亮、郭长青先行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55009 元。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肖玉聪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故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对上述标准及金额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我处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请派员持《授权委托书》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0633-3663338

    2019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