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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郭兆辉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郭兆辉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28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依法转让给郭兆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郭兆辉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郭兆辉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郭兆辉2019年4月18日

    附:公告清单序号借款人名称

    淄博恒骏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淄博振轩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中山石化有限公司、杨艳、阎功新、孙来刚、王娜、徐连祥、李淑云

  原贷款行

    本金

    (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2,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