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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惜福镇支行对青岛城立耐火材料厂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李峰。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青岛城立耐火材料厂、保证人青岛三江电力机配厂、李德春、李志高依法向新债权人李峰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惜福镇支行

    李峰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