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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平、张爱民、王维林、李青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 (济槐劳人仲案字〔 2020〕第1893、1894、1895、189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 日内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2月3 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213室(地址: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 24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