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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债权转让公告

    本行与青岛广隆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在编号农商行高流借字[2013]第(380168)号《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470833.5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费用等,以及该笔债权对应的担保合同及相应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青岛广隆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向青岛广隆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