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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王慧与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安排,王慧已将其在崂山区人民法院“ 2015 崂执字第 1086 号”案件(生效法律文书为“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 612 号”调解书)项下、对债务人(被执行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人包括青岛隆鑫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君利豪集团有限公司、王莉、李寿君、王红、青岛海坤置业有限公司。为此,王慧与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服务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以上债务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特此联合公告。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0532-85969222。

    王慧

    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 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