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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及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编号:SDXT-YHDL(3)-DFWBC 债权转字2019第 01号】,山东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合法拥有的编号为【2012年信发信贷字38号】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标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50,000,000.00元以及对应的、利息、复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与该等债权相应的担保权利等从权利,以及由该等权利转化而成的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转让标的债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作为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依据合同约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履行偿付义务或担保责任。

    附表:

    标的债权明细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

    2019年7月17日债务人名称

    标的债权合同编号

    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及标的债权金额债权法律文书担保人担保方式备注

  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信发信贷字38号】的《信托贷款合同》

    《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其他相关费用,与该等债权相应的担保权利等从权利,以及由该等权利转化而成的相关权益。济宁仲裁委员会;济仲裁字(2015)第1059号裁决书

  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所持有的房产二处(曲阜市孔子大道456号富邦新都大门商业楼地下一层;富邦新都39-42号楼)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

  《资金信托合同》编号2012年信发信托 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