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公 告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对于山东恒昇 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主债权授信合同编号:平银济分文东综字 20130311第 004 号,下称标的债权),该标的债权已经转让给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得对标的债权再次转让,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标的债权不可撤销的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清收,所清收款项用于清偿青岛国融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欠款。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权对标的债权再次转让,其实施的转让行为系无权处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19 年 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