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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债权转让方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颜以旭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山东省平度市,平度联贸市场二期_财富广场已完成的 A 座、B 座主体框架工程、E 座的地槽开挖工程索取建筑工程尾款债权转让给颜以旭。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该债权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颜以旭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通知。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