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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9月23日

    青岛世鳌英杰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韦氏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与你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退还剩余房屋租金、服务费 45474 元、履约保证金 38610 元;3 ,判令被告依合同支付违约金38610 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4 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门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世鳌英杰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加漆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退还剩余房屋租金、服务费 29700 元、履约保证金 35640 元;3,判令被告依合同支付违约金 53460 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14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门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郸城鑫鼎橡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科诺化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4260 元以及自2014 年 6月1 日起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判令本案诉讼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14 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门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法雨婷: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259172.1 元及相应利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成龙:本院受理原告马翠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 1 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凤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袁凤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袁凤鑫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83921.5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作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董作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董作金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67447.42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长青: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卢长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卢长青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79918.53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解志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解志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解志海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663050.8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蒋恩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蒋恩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蒋恩廷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288515.72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锡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赵锡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赵锡智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30339.56 元及此后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岳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岳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岳鑫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日的借款本息 528717.2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常家: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黄常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黄常家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206015.2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国庆: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国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李国庆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8839.1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乃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徐乃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徐乃积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61921.83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连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卢连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卢连海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15790.63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华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孙华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孙华安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37014.4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杨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杨文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77718.53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孝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孝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李孝明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9474.88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素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刘素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刘素佳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3083.1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海先: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高海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高海先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208021.35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林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林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李林修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86508.86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柳京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柳京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柳京明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57329.73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骁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史骁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史骁勇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4550.99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康洁: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康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康洁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 月 26日的借款本息 261425.08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栋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栋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王栋玉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90319.5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明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兰明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兰明波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44309.69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矫元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矫元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矫元本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03608.15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晶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杨晶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杨晶杰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2910.57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吴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吴丽娜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16794.52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方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张方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张方星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188606.89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张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张帅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190688.44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 (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守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刘守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刘守清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90161.01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志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陈志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陈志龙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37146.4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贵友: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林贵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被告林贵友立即偿还原告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的借款本息 78542.25 元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3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强与被告周超、盛楚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304 民初 108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本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304 民初 15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超、盛楚滢: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成亮、李志玲、周超、盛楚滢、周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0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超、盛楚滢、淄博泽元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超、盛楚滢、房雪峰、张俊凯、李志远、李洋、淄博泽元进出口有限公司、淄博广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09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盛楚滢、周超: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俊凯、盛楚滢、刘燕、周超、李洋、蒋延忠、淄博森德思花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庶霞、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韩强与被告李庶霞、王波、张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8)鲁 0102 民初 4297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慧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同娟:本院受理原告韩强与被告韩同娟、张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8)鲁 0102 民初4298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慧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辉、山东林发复混肥料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戍平与被告山东鼎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辉、山东林发复混肥料厂有限公司、邢友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44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鲁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冉召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并定于 2020年 1 月 14日 13: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牛瑞东: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牛瑞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102 民初 8126 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60810 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按照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为止);3、判令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刚、朱启亮:本院受理原告戴祥斌与被告马刚、朱启亮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9 年 12月31 日下午13: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宫衍韬、王传福、孙玉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利(曾用名刘涛 )与被告宫衍韬、王传福、孙玉敏、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县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不能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24 民初 721号民事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一、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县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到平阴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平房他证城字第 08132 号他项权利证书项下平阴县通达花园北商住楼一单元四层北户房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二、被告宫衍韬自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县支行到平阴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完毕平房他证城字第08132 号他项权利证书项下平阴县通达花园北商住楼一单元四层北户房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协助被告王传福、孙玉敏办理平阴县通达花园北商住楼一单元四层北户房产(房产证号为城 000217 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至王传福、孙玉敏名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中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被告王传福、孙玉敏承担);三、被告王传福、孙玉敏自取得平阴县通达花园北商住楼一单元四层北户房产的所有权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刘利办理平阴县通达花园北商住楼一单元四层北户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至刘利名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中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原告刘利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 200 元,公告费 560 元,由原告刘利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建平、乔奋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山东齐齐发大市场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5 民初2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晏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允宝、刘允志、刘允好、刘心年、刘德增:本院受理原告冯学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425 民初 14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吴元芳、徐金齐、李长宝、张虹霞:本院受理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合臣、王静:本院受理张清福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齐河县舜诚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帝燊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 1425 民初 253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枣庄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402 民初 3520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2月 16 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有振:本院对原告菏泽清源油气有限公司成武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限被告丁有振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菏泽清源油气有限公司成武分公司LNG 天然气款67000元。案件受理费 1475 元,由被告丁有振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723 民初 3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峄城区福兴吉祥鲜奶吧: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你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404 行审 44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 6006 办公室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峄城区桥大百货中心: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你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404 行审 24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 6006 办公室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万龙商贸有限公司(万龙港):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峄城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你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404 行审 13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 6006 办公室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蒋翠苹、李茂青:本院受理原告丁德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10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修畅、商静、颜洪涛、时小民,刘贝贝、高干、郑春水: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年 12月 17日(赵修畅、商静、颜洪涛、时小民 9 时 40分),(刘贝贝、高干、郑春水 10 时2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宗芳、张兆磊、王学军、杨加玲、张丽、王文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年 12月 17 日 09 时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程恒立、枣庄市环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张振华、崔明娟、任祥壁、枣庄易恒淀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年 12 月 16 日11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延延、梁克安、孟庆云: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2019年 12 月 16日 10 时2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枣庄金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4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复兴商贸有限公司、枣庄旺龙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年 12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平:本院受理原告宋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402 民初 188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420 办公室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武旭坤:本院受理原告德州东和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鲁 1428 民初 1623 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武城县人民法院

    陈文普:本院受理原告刘合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鲁1428 民初1995 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武城县人民法院

    金乡县恒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山东永旺华龙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杨成起、殷春景、张友申、赵爱芝、刘爱霞、杨留锁: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811 民初1510 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山东永旺华龙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状。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张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陈允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9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黄献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9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2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常宗义、姜春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612 民初 87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现辉:本院受理原告潘泳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612 民初 24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9年 7月 24日依法裁定受理债务人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一案。同年8月 9 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 07 民辖 33 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移交本院审理。本院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裁定受理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 年 10月 31 日前,向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东街与石马路交汇处西北角温馨购物广场 309 室,联系人:马律师,联系电话:1555363577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潍坊伊美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9 年 11月 12 日 10 时在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念之、桑风峦、山东正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紫金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鲁 0705 民初 242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审判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徐红娟、李忠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与被告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山东同力液压装备有限公司、张宏光、李廷梅、李忠贞、徐红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591 民初 3577 号之五、十二、十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银焕、丁玉献: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融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请求两被告向原告偿付由其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 92216.13 元及利息(以 6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6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10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6月 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3100元为基数,自2017 年 7 月 6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500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1 月 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9000元为基数,自 2017年 12 月 18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7500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2月 27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以 25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 7月 18 日至实际清偿日;以 5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 8 月5 日至实际清偿日;以 38116.13元为基数,自 2018年 9 月5 日至实际清偿日;以上利息主张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和第 10 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万达建安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928 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被告山东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万达建安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563461.69 元及违约金 169038.5 元,以上共计732500.19 元。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秀珍:本院受理孙英丽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1403 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一、被告许秀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孙英丽款项 30 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 2018年 12月 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3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 计算);二、驳回原告孙英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巴奉珍: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一、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判令婚生女张佳凝由原告抚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传亮:本院受理(2019)鲁 0591 民初 2396 号原告马吉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4680 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5 日 4154 元及自 2019 年 7 月 6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损失(以 34680 元为基数,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16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和第 5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善福:本院受理原告王莹与孙丽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申请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诉请:一、依法撤销 (2019)鲁 0591 执异 10号执行裁定,撤销对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曹州路明月乙区 7 幢 26 号 3 单元 302 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东营市房权证曹州路 176004 号)的查封,并终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二、依法确认东营市东营区曹州路明月乙区 7 幢 26号 3 单元 302 房屋属原告王莹与第三人袁善福婚内共同所有;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电话、邮寄、直接送达,均未向你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 1597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英建、庄前武: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冀东建材租赁站诉被告胡英建、庄前武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523 民初 22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烟台万恩思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烟台万恩思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燕、徐沛昔:本院受理原告聂义波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523 民初 3834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16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4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刘永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永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23 民初 385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传好:本院受理原告首尔星宝置业(烟台)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云辉:本院对原告于志强与被告王云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692 民初 1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宫臣:本院受理原告张燕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寿杰: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荣丰肥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523 民初 24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逸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春锋: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东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山东逸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春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23 民初373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吕世伟:本院受理原告孙峰诉你和宋晓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13民初 99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孙峰撤回对被告宋晓艳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期满后第三日 8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孔宪振、司丽艳:本院受理原告原永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9)鲁0613民初7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孔宪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原永志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自 2019年3 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本金 1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 计算)。二、驳回原告原永志对被告司丽艳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原永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900 元,由原告原永志负担 669 元、被告孔宪振负担 2231 元;公告费 990 元由被告孔宪振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冯志涛:原告崔强与被告冯志涛、孔祥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鲁 0613 民初 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崔强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鹏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德臣与你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被告给付原告中介费 40000元 )、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0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鹏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长红与你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被告给付原告中介费 40000元 )、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0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魏秋玲:本院受理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房租 1594.8 元,并从 2019年5月 1 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按照每月 478.44 元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依法判令被告自 2018 年 12月 1日起至实际支付房租之日按日万分之六以所欠租金为基数分段支付违约金;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 1500 元;(以上合计:3094.8 元 )4、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住房租赁合同,并判令被告于 30 日内将房屋腾退给原告;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杨秀信:本院受理孙国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11239.93(利息计算至 2019 年7月31 日),并自 2018 年 5月 1 日起以 16660 元为基数按照 24% 年利率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8时 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姜登苹:本院受理张慧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144630 元,并判令被告按照年利率 6% 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 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吕振腾:本院受理赵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1260元 (大写:玖万壹仟贰佰陆拾元整)及相应的利息 39606.84 元 (利息按照年利率 24% 自 2017 年 9 月 27 起暂计算至 2019 年7月 10日,后期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继续计算);以上共计:130866.84 元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律师代理费8000 元由被告承担;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 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君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利津力能热电有限公司、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22 民初 815 号之一、(2019)鲁 0522 民初 815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吕艳梅(身份证号:370611198609102325):本院受理原告左亚玄诉你与李述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湖南长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裕丰机床辅机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2月 26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单学山诉你和王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2 民初 16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信俊德:本院受理的原告兰沙沙诉被告信俊德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2 民初27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丁达: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国强诉被告丁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02 民初16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冬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502民初 15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院领导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邱林、江云:本院受理原告汪启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点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宏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反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2 民初4788号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0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春营: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张红与原审被告刘春营、卢一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02 民再 4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宁福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昊宇与被告宁福敏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2民初4528 号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 5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宁福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臧丽与被告宁福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02 民初 4529 号案件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利光:本院受理原告崔国华与被告刘利光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02民初 4341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慧、东营市三角洲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燕会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