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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侯得胜(身份证号 3701021972****2157)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41]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唐传英、唐云伟两笔不良债权共计289550.72元 ,其中,本金 115415.00 元,利息174135.72 元 (截至 2019 年 7 月20 日、2019年 7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侯得胜,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唐传英、唐云伟、唐传佐,唐传强、唐云瑞、唐松松向侯得胜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