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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董双林、李世景、袁电国、张翠华、张世海、赵学强根据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涛、宁凡玲、王连明、马传雨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董双林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张涛;李世景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宁凡玲;袁电国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王连明;张翠华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张涛;张世海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马传雨;赵学强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宁凡玲;我行特此通知借款人、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将上述贷款本息直接向张涛、宁凡玲、王连明、马传雨清偿,特此通知。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