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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杨玉玲(身份证号 3701231975****0048)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济农商长清债转字[2019]第[44]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马德圣、于长良两笔不良债权共计584252.23元 ,其中,本金 257999.99 元,利息326252.24 元(截至 2019 年 7 月20 日、2019年 7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杨玉玲,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马德圣、于长良、马德祥、刘洪伟、赵忠磊、常培明、李相民向杨玉玲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本债权转让同时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19 年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