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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马伍珍,江丽娅:

    根据陈冲、曹代儒、薛强、高令忠、所秋荣、白小娥、张良、王凯、孙丽云、王秀娟、孟玉美、高丽、于新华、陈海霞、张冬梅、曹代儒、所建华、樊建明、王锁、宋秀美、孙成红、史贞云、马兴振、姜秀丽、候金娜、付霞、王发铭、颜伟伟与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 年 10 月20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陈冲、曹代儒、薛强、高令忠、所秋荣、白小娥、张良、王凯、孙丽云、王秀娟、孟玉美、高丽、于新华、陈海霞、张冬梅、曹代儒、所建华、樊建明、王锁、宋秀美、孙成红、史贞云、马兴振、姜秀丽、候金娜、付霞、王发铭、颜伟伟已将对马伍珍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8 年 4月 25 日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马伍珍,江丽娅,请依法向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陈冲、曹代儒、薛强、高令忠、所秋荣、白小娥、张良、王凯、孙丽云、王秀娟、孟玉美、高丽、于新华、陈海霞、张冬梅、曹代儒、所建华、樊建明、王锁、宋秀美、孙成红、史贞云、马兴振、姜秀丽、候金娜、付霞、王发铭、颜伟伟

    2018 年 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