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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姜绪安,赵亮,王兴:

    根据谢鹏、刘洋、刘善丽、张胜凯、公维荣、王功兰、李瑞、王学军、李常菊、谢伟、丁云根、田兰云、陈杰、孙忠、胡金、周霞、陈洪营与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 10月 20 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谢鹏、刘洋、刘善丽、张胜凯、公维荣、王功兰、李瑞、王学军、李常菊、谢伟、丁云根、田兰云、陈杰、孙忠、胡金、周霞、陈洪营已将对姜绪安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8 年 4月 8 日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姜绪安,赵亮,王兴,请依法向山东玖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谢鹏、刘洋、刘善丽、张胜凯、公维荣、王功兰、李瑞、王学军、李常菊、谢伟、丁云根、田兰云、陈杰、孙忠、胡金、周霞、陈洪营

    2018年 10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