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新、于雅立、隋秀荷、胡桂英:
本人已将本人与丁立新和山东赤兔出国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 5月 19日签订的协议中涉及订金返还相关全部权利自2022年 5月 31 日起转让给许春静享有。请你们直接向许春静履行返还订金人民币1864620元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司广深
2022年7月6日
本人已将本人与丁立新和山东赤兔出国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 5月 19日签订的协议中涉及订金返还相关全部权利自2022年 5月 31 日起转让给许春静享有。请你们直接向许春静履行返还订金人民币1864620元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司广深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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