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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德州市宽堂家具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冬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依法裁决、因无法送达,.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倒》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乐劳人仲案[2022]第060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曰起十曰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 5月至7月份的工资,共计:16070元。

    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曰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乐陵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乐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