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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检察院:

能动履职,防患于未“燃”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更是重中之重。近日,莒县某小区发生火情,由于消防通道不畅通,导致消防救援车辆无法快速抵达现场开展救援,险些导致严重后果。莒县检察院在对案涉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后,发现了部分安全隐患,如果不对辖区内各小区消防安全共性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一旦发生火情,便可能加重事故后果,于是干警迅速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监督活动。莒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力解决了一批消防安全问题隐患。

    活动中,干警们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调查计划,各办案组划分区域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辖区居民小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对小轿车占用消防车位、消防通道和电动车及杂物堵塞公共通道等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同时建议各行政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摸排检查,并出台了《关于住宅小区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莒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目前,已对全县38家物业服务企业、60个住宅小区进行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前期,莒县检察院还针对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燃气安全问题开展了小专项,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有效整治了私拉电线充电现象以及燃气供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今后,莒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职、主动担当,落实“府检联动”要求,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防患于未“燃”,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崔荣艳  闫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