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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马东方:

    根据东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3)东仲裁字第28号裁决书内容,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对您享有合法债权,现该裁决书在广饶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2月26 日,我会与李雷述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将我会对您现享有的剩余债权436800元全部转让给李雷述,请您收到本通知立即向李雷述履行义务,特此通知。

    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