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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编号12借款人赵延春许希福

  担保人

  赵延波,王乃山,赵延良

  许丽国,许希峰,刘强

    我行已于2019年6月3 日与王振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我行(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借的赵延春、许希福 2 户债权约计1,007,840.74元依法转让给王振。请下表所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该债权受让人王振履行还本付息等相应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