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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李洪涛、李曼曼:

    本会受理王书贞与被申请人李洪涛、李曼曼、解成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回执、授权委托书、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5 日内,如不选定仲裁员,则于答辩期满次日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吕曹锋,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本案,由张亚男担任仲裁秘书。定于 2019 年8 月 26 日上午 9 时在本会临邑办事处开庭,地点为德州市临邑县洛源路 320 号(邢侗公园东门向北 100 米路东)。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4-4233148 13406899148

    德州仲裁委员会

    二 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