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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公告

    王昊、王瑛、尹斌、石梦璐、姜燚 、王涛、陆煜、青岛昊祥通经贸有限公司:

    根据青岛国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泽润涵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国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借款人王昊所拥有的(2016)鲁0202民初 3138号民事判决书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青岛泽润涵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4月9日的债权本金 2800000 元,垫付费用(诉讼费、律师费)166782元,借款人应支付青岛泽润涵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青岛泽润涵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国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泽润涵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