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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正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张奎堂、张素芹: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已将债权20314983.43元,其中贷款本金16600000.00元、利息 3714983.43元(此为截至2021年03月31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账面利息,实际转让利息金额以交割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系统数为准)一并转让给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人)。该笔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壹份(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1031第143 号,借款人名称山东正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600000.00元)、保证合同贰份(其中:1.保证人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1031第143号-1;2.保证人张奎堂、张素芹,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1031第143号-2;所以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1031第 143号)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特通知该笔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以上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你们向该笔债权所对应的受让人昌邑市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