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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公告

    李强、崔淑娟: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张春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李强、崔淑娟所拥有的(2016)鲁0202民初6599号民事调解书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张春虎。截止2021年4月13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10万元,诉讼费、律师费合计 57641.5元,借款人应支付给张春虎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辛涛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张春虎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