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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泰安市中和置业有限公司、曲阜市王庄镇纸坊村村民委员会:

    本人李全民将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济民初字第 13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石学臻,请你们立即向石学臻清偿债务,履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济民初字第13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李全民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