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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532-58760782

    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3楼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29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20年10月29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序号123债权行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

    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索尔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海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钢瓶厂,提玉波,孙福山,杨邦伟,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抵押人,以其自有的设备、库存商品、半成品、原材料提供抵押担保)

    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朱旺港务有限公司,焦红,孙书锁,潘东良,潘云杰,潘振龙,潘书昌,潘志强

  币种人民币

    莱州雄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钢瓶厂,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孙书锁,潘东良,潘云杰,潘振龙,潘书昌,潘志强,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以其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22,940,000.0053,600,000.0027,9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