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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1

    累计

    主债务人名称

    淄博银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

    沂源鑫旺玻璃助剂有限  公司、包锡国、宋丙香

    账  面本  金余额

    (1)包锡国夫妇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其中: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278.99 平方米;房产为上下2 层复式(带小院)。建筑面积:315.09㎡ 。位于沂南县城鲁阳路南侧。

    (2)沂源鑫旺玻璃助剂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位于沂源县南麻镇沟泉村,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 12050.1平方米,房产总建筑面积:1548.68㎡ ,实际抵押面积1254.26平方米。279.99279.99

    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53.3853.38

    备注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曰山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曰山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刘曰山。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曰山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刘曰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曰山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越资产联系电话:周泽群,15215992812

    刘曰山联系电话:15753330797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曰山 2021年1月25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债权明细表中账面本金余额暂计至转让基准日2020年6月2日,账面利息余额暂计至2019年10月20日的暂估数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