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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在 2014年 12月 14日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大连路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76 号 4 单元202 户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该房屋产权人邱彩莲已故,有卢逵南申请继承该房屋,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淄川路 2 号乙 5 号楼 101 户

    电话:85858560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中心

    2020年 1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