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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焦化产能指标竞买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下称“ 日照焦电”)经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案号[2018]鲁 1103 破申 2 号),同时,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接收到日照焦电 60 万吨焦化产能指标的相关批准文件以及环评、环验相关材料,经核查,该 60 万吨焦化产能指标可以对外公开转让。

    为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及《 关于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产能指标处置情况告知函》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于 2019年 6月 14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12月 13 日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三次公开对外挂牌,均因价格原因,未有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现管理人发布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焦化产能指标竞买人的公告。

    二、保证金缴纳、竞争文件索取及确定竞买人的程序

    为了更好、更快的推进日照焦电破产清算工作,为有意向的焦化指标的竞买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管理人决定启动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焦化指标竞买人的程序,现通知有意向的竞买人在 2020年 1月13日 17:00 前向管理人交纳竞价方式确定竞买人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600 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 8101 0390 1421 0011 99

    开户行:日照银行汾水支行

    各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将在 2020年 1 月 14日至 2020 年 1 月15 日期间在管理人指定的地点索取竞价确定竞买人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竞买申请书和报价文件等相关资料。管理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根据公开竞价确定竞买人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公开确定焦化指标的竞买人。本次公开竞价确定竞买人为管理人最后一次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竞买人,逾期未能参与的,管理人将不再组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竞买人。

    具体公开竞价确定竞买人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详见公开竞价确定竞买人的相关文件。

    三、特别说明:

    1、各竞买人应自行落实本次焦化产能指标的情况,因政策原因导致本次指标无法转让的,管理人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2、经与相关部门咨询、沟通,本次转让的焦化产能指标只能向山东省外转让,各竞买人应自行落实转入地的工信和环保部门要求,因竞买人对转入地政策未落实清楚导致焦化指标无法交割落地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  系  人:燕律师  、朱律师

    联系电话:13188888587、13563317428

    邮箱:yanze@dehenglaw.com

    望各意向竞买人按照上述公告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并按时递交相关文件。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 二 〇 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