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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经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我公司已将依法持有的对张兴山债权3笔转让给张洪鲁(身份证尾号为0319),结欠余额合计9000000.00元,结欠利息合计为318000.00元(截止到 2017年3月29日)。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请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将债权所涉款项(本金及利息)支付给受让人,依法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