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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莱州达观缘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孙文艳工资5325 元,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一案,我局已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莱人社监理字[2019]第004 号,现该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已经届满,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催告书》莱人社监催字【2019】22号,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