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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建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务人

    济宁升信木业有限公司

    主合同文书编号

    2012 年济中银司借字升信 01号币种人民币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息金额本金3,000,000.00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2012 年济中区银司保字升信01 号、2012 年济中区银司保字升信 02 号、2012 年济中区银司保字升信03 号、2012 年济中区银司抵字升信 01 号

  债务依据

    济宁阳光木业 有 限 公司,山东营养卫士食品有限公司、刘明军、张香荣、张进明、张香莲、聂遵强房产

    ( 2013)济商初字第109号

    垫付诉讼费等折合人民币36,075.00

    根据山东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建华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建华。山东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刘建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建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通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建华

    2020 年1月 6 日

  利息

2,336,7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