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

    青州亿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玮、牟永庆、赵俊、冯宝亮、牟言昊、倪太慧、孙风军、冀卫国:

    根据我行与胡荟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流借字(2016)年第0818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489992.56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胡荟,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胡荟履行还款义务。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