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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鲁0811执112号

    刘坤:

    本院执行黄小秋与微山县亿泰工贸有限公司、刘欣武、刘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鲁 0811执 112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将你持有的微山县城留城路71号(教育二区3楼)(证号021022号)所涉房屋所有权证书交至本院执行局 309 室,逾期则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 二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