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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高健宏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腾盛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借款人):

    青岛腾瑞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祥明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祥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杰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夏俊昆、潘慧芳、肖成钢、纪春燕(担保人):

    根据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潍坊银行拥有的对青岛腾盛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9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2019年1月16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高健宏,由高健宏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高健宏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高健宏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