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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张斌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红宏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德盛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

    青岛康境食品有限公司、陈玉清、高来绪、汪晓、高委绪、郭林贵、杨勤花(青岛红宏食品有限公司担保人):

    青岛康境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顺高实有限公司、陈玉清、高来绪、汪晓、高委绪、郭林贵、杨勤花、唐晓、王伟(青岛德盛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担保人):

    根据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潍坊银行拥有的对青岛红宏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和青岛德盛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94.58万元及相应利息,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2019年1月16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张斌,由张斌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斌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张斌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