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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戚晓东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债权人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

    威海万通重工有限公司

  担保人

  本金

    威海三润重工有限公司、威海万丰建筑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马涌航2,812,800.66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戚晓东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已将其受托处置的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戚晓东。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戚晓东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戚晓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戚晓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戚晓东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  公告清单

    单位:元

    联系人:戚晓东联系电话:13181882345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戚晓东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