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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院在履职中发现,殷开珊、沈文锦等人雇佣他人到青岛和日照海域盗采海砂,其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对殷开珊、沈文锦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联系本院,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32-83012059。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