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公 告

  • 日期:201710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根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3)市执字第890-5号《 执行裁定书》、(2013)市执字第8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山东今日家居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高新区新宇路 750号 11 号楼 1-1101、2101、3101、4101、4102、5101、5102 号房屋,抵押权人为济南鼎隆典当有限公司,科信丰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抵押权登记已被依法裁定注销。根据上述法律文书,我局公告作废济房他证高字第022044、026029号《 房屋他项权证》。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