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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710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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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平县永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古商城宾馆有限公司、周村外贸宾馆、邹平县玉碳商贸有限公司、夏应祥(身份证号37233019700802 4210)、张以家(37233019700513 5476)、李永军(身份证号372330 19540827 5116)、唐会(身份证号372330 19681026 3775)、张爱平(身份证号 372330 19511206001X)、赵怀章(身份证号 37233019570709 5115)、夏应波(37233019680707 4236):

    我司与武俊青(身份证号371402 19650210 1626)于 2017年7 月 30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我司与你们之间关于德仲裁字(2016)第 18号裁决书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项下的我司对你们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武俊青。请你们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向武俊青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山东国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